一、高压气瓶的验收、搬运、存放和充装应注意事项
1. 各种压缩气体钢瓶进入中心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染色验收,钢泡上必须标明气体名称及合格证。
2. 各实验室使用压缩气体前要两人确认,并做好入库及使用台账。
3. 在搬动存放气瓶时,应装上防震垫圈,旋紧安全帽,以保护开关阀,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。
4. 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,最好用特制的担架或小推车,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。但绝不允许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。
5. 钢瓶嘴不可随意拧动,应无油污,不得用胶垫,充满气体的钢瓶不使用时要带好安全帽。
6. 充装有气的气瓶装车运输时,应妥善加以固定,避免途中滚动碰撞;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,禁止采用抛丢、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击的方法。
7. 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、爆炸气体的气瓶(如氢气瓶和氧气瓶),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,也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。
8. 气体库房通风良好,库管员要经常检查气体钢瓶嘴,严防气体泄漏。
9. 各种气体钢瓶必须严格按照气体性质分类存放,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、爆炸性的气体,绝不允许一起存放。
10. 气瓶瓶体有缺陷、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,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,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,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二、一般高压气瓶使用原则
1. 高压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,直立放置时要用铁链加以固定稳妥;气瓶要远离热源,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;一般实验室内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两瓶。
(1)在钢瓶肩部,用钢印打出下述标记:
制造厂;制造日期;气瓶型号;工作压力;气压试验压力;气压试验日期及下次送验日期;气体容积;气瓶重量。
(2)为了避免各种钢瓶使用时发生混淆,常将钢瓶上漆上不同颜色,写明瓶内气体名称。国家标准规定压缩气体钢瓶涂装各种不同颜色以示区分,如下:
钢瓶内所装气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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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瓶颜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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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体颜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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氧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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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蓝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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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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氮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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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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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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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缩空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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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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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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氩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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灰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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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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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,安装时螺扣要旋紧,防止泄漏;开、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,动作必须缓慢;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,后开减压器;用完,先关闭开关阀,放尽余气后,再关减压器。切不可只关减压器,不关开关阀。
3. 使用高压气瓶时,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。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,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,应注意压力表读数。
4. 氧气瓶或氢气瓶等,应配备专用工具,并严禁与油类接触。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,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。
5. 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气体气瓶,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(确难达到时,可采取隔离等措施)。
6. 用后的气瓶,应按规定留0.05MPa以上的残余压力。可燃性气体应剩余0.2MPa~0.3MPa(约2kg/cm2~3kg/cm2表压)。H2应保留2MPa,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,不可用完用尽。
7. 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。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检验一次;如在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,应提前进行检验。过压钢瓶绝不允许充装气体。
三、几种特殊气体的性质和安全
1. 乙炔:乙炔是极易燃烧、容易爆炸的气体。含有7-13%乙炔的乙炔--空气混合气,或含有30%乙炔的乙炔--氧气混合气最易发生爆炸。乙炔和氯、次氯酸盐等化合物也会发生燃烧和爆炸。
存放乙炔气瓶的地方,要求通风良好。使用时应装上回闪阻止器,还要注意防止气体回缩。如发现乙炔气瓶有发热现象,说明乙炔已发生分解,应立即关闭气阀,并用水冷却瓶体,同时最好将气瓶移至远离人员的安全处加以妥善处理。发生乙炔燃烧时,绝对禁止用四氯化碳灭火。
2. 氢气:氢气密度小,易泄漏,扩散速度很快,易和其它气体混合。氢气与空气混合气的爆炸极限:空气偏含量为18.3-59.0%(体积比),此时,极易引起自燃自爆,燃烧速度约为2.7米/秒。
氢气瓶应单独存放,最好放置在室外专用的小屋内,以确保安全,严禁放在实验室内,严禁烟火。应旋紧气瓶开关阀。
3. 氧气:氧气是强烈的助燃烧气体,高温下,纯氧十分活泼;温度不变而压力增加时,可以和油类发生急剧的化学反应,并引起发热自燃,进而产生强烈爆炸。
氧气瓶一定要防止与油类接触,并绝对避免让其它可燃性气体混入氧气瓶;禁止用(或误用)盛其它可燃性气体的气瓶来充灌氧气。氧气瓶禁止放于阳光曝晒的地方。
4. 氧化亚氮(笑气):具有麻醉兴奋作用,受热时可分解成为氧和氮的混合物,如遇可燃性气体即可与此混合物中的氧化合燃烧。